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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大饥荒亲历者的回忆—中共罪行录之二百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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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因1960年代大饥荒涌入香港的中国难民。(AFP via Getty Images)

1960年时我是小学三年级,在安徽淮北的一个县城中。当时,城里的城镇户口还有定量供应,大人每月22斤,小孩13斤吧。每天要去食堂打饭,每顿大人两个鸡蛋大小、用红芋叶梗、豆饼和红芋面搅和制成的团子,和一碗飘些面渣的汤。虽然有不少人浮肿,但城里饿死的不算多。乡下没有定量供应的就不同了。

我的一些亲戚,就在离城二十多里的村庄,原先那里每个村庄周围都有许多树围着,老远就知道快到庄了。后来大炼钢铁,都砍完了,到文化大革命后仍然没能恢复。60年那个庄上300多人中饿死了170多。我的亲戚中也死了3个,还算少的。因为一个叔父在南方部队当了官,回家一看,太惨了,就把他家的人带到了南方一个军垦农场,算是逃过了一劫。而周围的庄子,死的人更多,靠北的小王庄,二百七八十人饿死大半,剩下不到百人。其他各庄饿死的也都在1/2至2/3之间。后来我下放的地方,村东头有一大片乱坟冈,大都是60年饿死的,当时也是饿死了一半多。社员们都称那坟地为“新农村”,夜晚时一个人是不敢经过的。

1959年淮北一带没有什么自然灾害,庄稼长得也不错,可是快收割时,公社接到上级命令,要放大炼钢铁的“卫星”,谁也不敢不去,否则就会“斗”得你吃不消。所以好多粮食都糟蹋了。因为亩产“大大提高”,所交的公粮也大大提高,百姓所剩的就不多了。更糟糕的是大办食堂,老百姓藏的粮食都被搜出拿到食堂去了。而食堂中干部可以大吃大喝,很快就浪费光了。结果60年青黄不接的春季,就出现了大批的“非正常死亡”(因为“社会主义不会饿死人”,所以只要改一个说法,就完事大吉了)。

可以说,如果不是大炼钢铁,不是大放卫星,百姓根本不会挨饿;如果不是大办食堂,也不致饿死那么多人。因为百姓多少都有些存粮。一斤粮食,掺和些别的,可保一人十天不死;而为了逃避干部的搜缴,一天就吃完了,剩下的九天就只好等死了。

安徽死人,被称为“霸王”的当时的省委书记、毛泽东的爱将曾希圣,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当曾死时,讣告中说他“热爱人民”,当时我已招工到了工厂,听广播的工人无不破口大骂,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这样热爱人民的吗?

这是我亲历的三年“自然灾害”,确实只能说是“人祸”或“毛祸”,而不是“天灾”。后来在大学时,同河南、河北等省的同学闲谈,才知道他们那里当时的情景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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