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4月,北京饭店,一个平常的夜晚。时任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常务副市长潘汉年刚和几位朋友——作家夏衍、剧作家吴祖光及其夫人新凤霞——吃完晚饭,笑谈间回到自己的房间。夜色渐深,房间里安静得只剩钟表的滴答声。突然,电话铃声刺破寂静,...
1952年11月,潘汉年(前排左一)到上海火车站欢迎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的苏联电影艺术工作者代表团。秦城监狱是中共关押高级官员的监狱,这些年落马的薄熙来、周永康等人就关押在这里,而当年文革期间,这里也同样关押了不少中共高官,如毛泽东的秘书李锐、师哲,原上海常务副市长潘汉年、上海市原...
刘鼎、潘汉年、谢和赓(看中国合成图)中共特科——苏联契卡的翻版中共的红色特工,始于1927年11月在上海成立的中共中央军委特务工作科,特务一词,最早就是中共发明的,周恩来一直是最高负责人。周恩来亲自主持特工的培训,陆续为特科设了四个科,即总务科、情报科、行...
抗战期间,受党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派遣,潘汉年前往上海,出任实际上的延安政府驻汪精卫伪南京政府代表。(图片来源:网络图片)第一节:历史人物潘汉年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引起大家的讨论,如果所述历史事件与事实有出入,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至于这些事件本身在历史上的是非功过的问题,我本人不加评论...
刘人寿这一关,就是10年。直到1965年,刘人寿被判刑12年,罪名是“追随内奸潘汉年”。1965年9月,刘人寿获得假释。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刘人寿又因为从前的问题受到迫害,并于1967年5月再次被逮捕,这一关又是8年。期间,刘人寿遭到各种非人的折磨,一度精神失常。直到1975年5月,他再次获释后,被安置在上海一家缝纫机厂监督劳动。
虽然庭审当天曾汉周宣布闭庭,另行宣判,但判决书其实早就写好了,刑期也是中央早就定下来的——正如谢老之前所言,庭审和判决只是履行法律而已。虽然早在秦城监狱阅卷时我们就对“犯罪事实”有所质疑,但是又知道对潘案中央高层早有定论,无法改变这一结果,所以最终我们只能违心地罗列了潘汉年的三条罪状,写了判决书。 判决书定稿后上报中央审批,是周周恩来亲自审核批准的,中央主要领导人也都画了圈。
对于潘汉年这样的观点及这种处理方法,我当年就反对。认为这是一种阶级偏见,甚至是姑息养奸。我最反对的,就是“不服上诉必定加刑”这一条。判刑的前提,是犯罪。“态度不好”,不能成为加刑的理由。一个没罪的人被错判了,还要求他“认罪”,是不是太难了点?因为“无罪而不认罪”,却要因为“态度不好”而加刑,这叫什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