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前副省长、政协前副主席胡强被判刑13年,其被指受贿6517余万元。(大.纪.元;合成)
江西省前副省长、政协前副主席胡强被判刑13年,其被指受贿6517余万元(人民币,下同)。去年2月,胡强被查,成为龙年开工之后的“首虎”。
9月23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政协前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受贿一案。胡强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法院称,2003年至2023年,胡强利用担任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及江西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或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517万余元。
去年2月21日,胡强官宣被查,成为龙年落马的“首虎”,也是2024年以来落马的第八虎;8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移送司法,12月被提起公诉;今年4月25日一审开庭。
胡强出生于1962年3月,河北枣强人,长期在江西省财政厅任职。2010年9月任厅长,2018年1月升任江西省副省长,2022年1月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1月卸任。
胡强在江西省财政厅任职期间,曾陷入“周公子”炫富舆论风波。
2022年7月,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周劼在朋友圈炫富,引发社会关注。他自称遇到了胡强,“胡副省长给了我一根烟⋯⋯是那种1200一条的烟,外面买不到。”
周劼的言论引发网友关注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通报否认了周劼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