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农妇因不满法官判决,斥责法官“没良心”,被判罚10万元。(网络截图)
山东临沂一农妇因不满法官对其丈夫案件的判决,斥责法官“没良心”,被判罚10万元,拘留15日。引起舆论热议,涉事法官被批“公报私仇”。
据大陆媒体报导,2025年6月,山东省临沂市农妇杨宝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杨宝花的丈夫为原告)后,不服判决,到临沂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案件主审法官理论,其间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
当天,杨宝花收到了10万元法院罚单,同时被拘留15日,理由是“辱骂法官,严重妨碍法院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据报导,杨宝花的丈夫王永来是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村民,2023年,王永来与同村村民孙运省发生纠纷,被后者手持羊角锤打伤。经鉴定,王永来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6月3日,临沂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孙运省拘役三个月,赔偿王永来各项损失共计25390.69元。
杨宝花认为法院对孙运省的判罚过轻,就去找法官说理。她否认自己“辱骂”法官,称自己只说了一句,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该案件报导后,引发了极大争议。
头条文章作者、微博大V“师伟微博”发文说,“丈夫被人用锤子打伤获赔2.5万、自己骂法官被罚10万。这个对比让人疑惑,难道骂人的杀伤力是被锤子打伤的四倍?某些法官太任性了吧!这是法律还是耍脾气?这是私刑还是国法?”
财经博主“投基”说,“短短三行字,写满了底层民众的无力感。丈夫被锤伤,赔偿2.5万、判3个月,本就争议巨大;妻子讨说法,一句‘辱骂’竟被重罚10万+拘留!”
还有网友批评,“公权私用”“打击报复”“权力太任性”。
9月18日,“农妇与法官言语冲突被罚10万元”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舆论压力下,9月19日,山东临沂经开区法院通报称,撤销罚款决定,“该罚款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决定撤销该罚款决定”,并称已向当事人道歉。
网友评论,“法律如同儿戏”“道歉就结束了?”“撤销了罚款并道歉。看来是舆论起了作用,而不是他们良心发现”“假如没有网络,没有路见不平的网友,这事估计就不算事儿了”。
还有人表示:“十五日拘留应该是执行了,后续应该还有一个国家补偿问题”“光撤销罚款道歉如果没有人受到处分的话,难以避免以后重发”。